有对方身份证号码,要她俩放弃继承取利?一起主张不是更好吗,请问律师怎么样做才好?
更新时间:2019-02-28 23:16:20
问题描述:
你好!我亲妹夫母亲生前借出去13.6万元给熟人朋,年前突然因病去世了,有借据,有对方身份证号码,母亲去世前妹夫打电话借钱人答应三年后还当时有录音,现在本月26去告对方,法院只给15天时间,叫我们去找当时妹夫的母亲生前曾改嫁去香港了,后任丈夫也去世了,只留有两个成年人的继女儿,不是亲生,要她俩放弃继承取利?一起主张不是更好吗,或者叫她弟代理主张权利!请问律师怎么样做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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