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索要多少?如果我妹妹争夺小孩抚养权,是否作为离婚财产分割和判决抚养费的依据?
更新时间:2019-03-04 09:34:05
问题描述:
律师哥哥姐姐你好, 我妹妹是一名通过开具假的《抑郁症证明》,于2018年底病退的女教师,今年32岁,她和丈夫结婚不到一年,小孩不到一岁, 因和丈夫家庭背景,成长环境,价值观和感情不合等原因,积累了很多矛盾。但无(重婚;与他人同居的,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赌博、吸毒等)情况。彼此怨气很重,目前已经分居,妹妹已带小孩回娘家。
目前,双方经济状况情况如下:
1、 双方婚前都各自购有房产(按揭),她的房产尚未交房,目前住在娘家。她丈夫的房产系丈夫和婆婆共同所有。他们夫妻双方婚后各自负担房贷,她每月还房贷1500元,她丈夫每月还房贷1000元。
2、 婚后双方共同有10万元存款,存在妹妹的银行卡上,其中妹妹存有4万元,丈夫存有6万元(丈夫有支付宝转账记录),无其他债务,目前,妹妹退休工资3000元,在市内某小区开办有(面积50㎡)培训学校一间,她丈夫系体制内基层人员,月收入6000元,双方父母都有退休金。
3、 婚前财产情况:我妹妹有房产两套(铜梁县城一套现房已装修30㎡,巴南区一套60㎡未交房还贷中)。她母亲,在重庆农村商业银行存有100万元理财产品;妹夫名下有房产一套(系妹夫和婆婆共有产权),目前在住。
4、 婴儿(3个月)目前随我妹妹生活,分居前,他们住在丈夫家,外婆和婆婆共同负担家庭开销。丈夫每月额外给她生活费4000元,分居后,丈夫仅给2000元。
基于他们的目前情况:
1、 如果准备离婚,我妹妹有没有权力索要离婚赔偿或者补偿?能索要多少?有何依据?
2、 小孩的抚养权我妹妹可以要,也可以不要。如果我妹妹争夺小孩抚养权,小孩的抚养权一般判定给哪一方?抚养费支付比例一般怎么划分?
3、 婚前财产是否作为离婚财产分割和判决抚养费的依据?
4、 目前,我妹妹的户口在重庆近郊农村(巴南区李家沱),小孩的户口随我妹夫在城里,如果离婚且小孩随我妹妹,小孩的户口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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