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责任在我,主要责任应该在对方,请问交警队的判决合理吗?请问我可以要求对方赔偿我全部的医疗费
更新时间:2019-02-17 10:13:31
问题描述:
您好,本人晚间在县城公路上骑电瓶车逆行与一辆suv汽车相撞,当时机动车未采取刹车,本人左腿骨折,交警事故鉴定书上显示机动车当时时速46公里,交警队认为我逆行,主要责任在我,承担80%的责任,对方承担20%的责任,本人不服,因为对方在装上我之前未采取任何的避让刹车措施,主要责任应该在对方,请问交警队的判决合理吗?请问我可以要求对方赔偿我全部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费用吗?恭请回复,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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