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符合消防部门安全规定,施工时各项手续齐全报市规划局,限期必须拆除,该怎么办?
更新时间:2019-02-14 11:43:54
问题描述:
我们幼儿园始建于1992年有正规的土地规划证,工程建设规划证等批复文件。2015年由于原教学楼四楼有班级,不符合消防部门安全规定,不能有学生班级,在没办法的情况下幼儿园在院内空闲位置上扩建一橦二层教室500多平方。施工时各项手续齐全报市规划局,由于他们领导内部意见不同至今手续没办下来。目前教室六个班学生200人,家长满意,社会满意,幼儿园被市教育局授予“市一级幼儿园”。现在突然接到区级有关部门通知教学属违章建筑,限期必须拆除,并说是区委常委定的。我们是一个弱势群体,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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