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的是二手房,2016年3月签订购房合同,交了首付,请问以上申请的费用是否合理?
更新时间:2019-01-29 21:58:53
问题描述:
买的是二手房,2016年3月签订购房合同,交了首付,并向银行办理了贷款,等卖家解压之后就可以放款了。至今2019年1月,卖方仍未解压。沟通后卖方不想卖了,根据合同需赔付我百分之三的违约金。但是我要向卖方索要2年的房租,误工费,精神损失费,2年的逾期费。请问以上申请的费用是否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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