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生通过了解病情症状确定为冠心病,请问这种情况最初的医院有没有医疗责任?
更新时间:2019-01-28 11:09:58
问题描述:
律师您好!我母亲于2018年8月3日因身体不是入住当地县级医院,症状是肚子疼和前心后背疼,医生通过了解病情症状确定为冠心病,于是开始输液和服用活血药物,用药两天一夜后,也就是8月4日晚上二十一点四十左右病着去卫生间大便突然便血,紧急情况下通知了医生,于是又该用了止血药,在经过一夜折腾后第二天病人血压一切指标下降,人开始处于休克状态,后经抢救后转院。转院后确诊腹腔消化道出血进行了手术,手术过程切除小肠末端20毫米,人一直处于昏迷状态,并且诱发多种病症,后来在医院治疗了四个半月病情稳定住了,但是不堪医疗费用压力办理了出院回家慢慢调养,这次住院共花掉50多万元,母亲别人还不能自理整天躺在床上需要别人护理。请问这种情况最初的医院有没有医疗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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