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办了合资公司,我是级别最低的小股东(自然人)要求我退股或辞职。是否合法持股一事有些疑问
更新时间:2019-01-27 19:55:39
问题描述:
我是市属职业学校在编专职教师(非党员、干部),是1998年3月调动到现在的学校。之前在省属的事业单位工作,事业单位转制,经省科委批准,开办了合资公司,全体员工都购买内部股,我是级别最低的小股东(自然人)。来学校工作后,我从没参与公司的经营,也没在公司兼职和领取报酬。现学校接到上级文件,要求我退股或辞职。我就是否合法持股一事有些疑问,请解答。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