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到工商局进行了公司注册,投资款和营业款都在b的掌控中,拖欠员工工资,希望寻求法律援助。
更新时间:2019-03-09 02:43:07
问题描述:
我于18年8月经A(谷某)介绍,和法人B(谢某)及c,d二人预计合伙创业一家体育公司,我及bcd三人共同签署了一份合伙协议,并到工商局进行了公司注册,同时协议规定,我担任合伙项目(健身工作室)店长职务,并标明了工资。协议规定自然人股东的资金汇入公司账户,但当时a和b称公司还在工商部门走程序,要股东我和b的两个朋友cd将投资款汇入b的个人账户内,后项目展开,财务方面签署协议前a跟b口头答应我兼负责公司出纳,钱款汇入公司账户。但在实际运营中,投资款和营业款都在b的掌控中,仅有一次简单的excel表格报账,没有任何进出凭证。称60多w的投资和营业款已经所剩无几,后因b单方面称账户无钱,拖欠员工工资,员工情绪激动与值任店长的我发生打架冲突,a和b借此原由要我退出店长管理,再招聘他人,期间店铺房租a和b称账户无钱,要所有股东按比例补充投资付房租,我在该项目工作期间的三个月工资也被作为补充投资而没有给我。我于12月中旬对a要我退出管理再招聘他人的安排表示了不理解,并想a跟b公开账目,a突然勃然大怒,翻脸耍无赖,删除联系方式。后我与bcd联系想将手上股份出让给他们,他们表示没钱收购,后来到现在的一个月过程中我先后两次进行联系,都没有收到任何回复,感觉被孤立了,投资的钱想退股推出,希望寻求法律援助。讨个说法和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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