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为原决定认定事实不清楚,月25日下达立案告知书,但是立案后就是不追查,为什么立案到现在将近一年了
更新时间:2019-01-18 10:44:20
问题描述:
请问律师:本人2015年10月份被骗32500元,经与骗我钱的人协商无果的情况下,于2017年3月9号选择报案,派出所所长说我这种情况属非吸,让我到经侦报案,我便到经侦,经侦办案人员经调查并对案件的分析,4月28号结论不予立案,拿到通知书后,5月5号进行复议,6月14日复议机关结论,经审查,认为原决定认定事实不清楚,证据不足,建议重新立案侦查。7月28日经局长办公会研究,将此案件转到派出所侦查。
随后我几乎是每周一次跑派出所,在我一再追问下,在2018年4 月25日下达立案告知书,但是立案后就是不追查,每次到公安要结果,都告诉再等一等,从报案到现在换了4任所长,每任所长在任期间,了解案情后都说一定要查下去,在我几乎每周都到派出所获取消息的一直追问下,2018年10月27号,办案人员告诉我,说与法制科商议了这个案子,法制科的领导说骗我钱的人不属于诈骗,没罪。我不理解,明明告知书上写着经查xx诈骗案有犯罪事实,决定立案侦查,为什么立案到现在将近一年了,就是找出各种理由不追查,请律师指教,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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