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案件被定为寻衅滋事造成对方轻伤一级一个,两个轻微伤.当时一共抓了6名在看守所关了36天后在检察院
更新时间:2019-02-10 05:21:53
问题描述:
我的案件被定为寻衅滋事造成对方轻伤一级一个,两个轻微伤.当时一共抓了6名在看守所关了36天后在检察院取保候审了4名还有两名被批捕、目前已经取保了46天了、派出所通知我们其中两名去派出所签字.说是要将案情移交检察院.不知道去签字会不会被收监。还是签字是正常程序.如果正常为什么不叫所有取保候审的人都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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