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署房屋装修合同时,约定一口价,装修公司有手写,当时说口头约定如与合同不符的地方以手写的为准
更新时间:2019-01-15 11:29:49
问题描述:
您好,签署房屋装修合同时,约定一口价,在合同的附加条款里,装修公司有手写,“半包工程项目,承诺设计不变更,预算不变更”。当时说口头约定如与合同不符的地方以手写的为准,后期水电结算时却告诉我水电部分是按实结算,且单是水电部分就超预算将近两万块,让我们自己掏钱,说到这个条款时告知我这个条款不对预算单里的按实结算项目负责。我想维权,请问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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