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不同意且后次联系时态度坚决傲慢(我现怀疑它们有蓄谋违约金的想法,我可以合法的收回房屋再租出去吗?
更新时间:2019-01-16 14:38:42
问题描述:
请问,我是
武汉房主,我18年10月12日与外省一房屋托管公司签了三年
合同,160平租金每月3千元另押金3千元,每年十天空置期,但三年共三十天放在第一个月,不收租金,约定拖欠房租十天算违约,支付2万元
违约金(我认为三千,公司坚持2万元),签后不久武汉分公司成立,但未发生业务联系。起初他们网上58发布出租房屋信息,但后来撤了消息。并房屋一直空着。12月底公司打电话要求解约退押金,我认为空置期末收房租,且年前租不出去,要求再给我一个月租金度过腊月空房时间,不要求违约金,公司不同意且后次联系时态度坚决傲慢(我现怀疑它们有蓄谋违约金的想法,他们到物业开具了房屋属我的证明,有我名字身份证号码和物业盖章),他们有权将我房屋打包绘别的中介吗(合同补充条款约定出租时必须我以房主身份在场,以免被越期出租或私卖),第二季度2月13号或23号,如收不到房租,我可以合法的收回房屋再租出去吗?他们有利用房屋证明和我的身份证拍照干违法勾当的机会吗?我若起诉解约可以在武汉公司同区法院起诉吗?我个人可以完成吗?我留有后几次我主动联系时的手机电话录音。万分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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