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房产分割
更新时间:2019-01-13 19:57:46
问题描述:
背景:双方在婚前,分别出资40万和60万(算作双方家长出资),用于婚房首付款,约定贷款部分两人共同承担(各承担一半),并在婚前签订协议约
定结婚后房产比例。限于
上海限购政策,房产过户时只登记一方姓名(另一人名下有房无法再买),登记结婚后,再办理另一方的产权登记,且希望在产证上写明双方的按份共有份额(如,一人40%,一人60%)。
问题1:是否在登记结婚后能加另一人名字?需要什么证明材料或手续?
问题2:如果离婚,是否根据产权登记的40%和60%分割房产?如果不是,具体如何计算和分割?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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