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借款方申请的是无抵押免担保的贷款业务,直接向云南省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将受法律严惩。对借款人有利吗。
更新时间:2019-01-12 14:56:58
问题描述:
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借款方必须向关联账户预存伍仟圆进行投保激活并且与我公
司账户进行关联,因借款方申请的是无抵押免担保的贷款业务,公司将以借款方名义在保险公
司进行开户投保,本次保险是预防借款方在贷款期间出现任何人身意外情况或者重大疾病还款
期到了还不起款,公司可凭保单直接找保险公司进行理赔的,这个款项会在放款后一个小时内
退还到借款方合同所提供的账户上。借款方办好一切手续费用之后,贷款方必须在半个小时内
安排放款,贷款方如未按时发放借款方的贷款资金及借款方向关联账户预存的款项,借款方有
权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如果借款方签订合同而不能按合同条款履行的话,公司将视
为蓄意贷款处理,直接向云南省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将受法律严惩。请问律师,这种人合同可以签吗,对借款人有利吗。会不会是骗局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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