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道后就要求他们改回原公司,他们就给改回去了,另外我的工作年限怎么算,我需要提供什么证据
更新时间:2019-01-11 16:07:40
问题描述:
您好,我是山东
济南的一位在职员工,2000年我入职所在的公司,是一家民营企业,旗下三家公司,我入职任三家公司的出纳,工资由一家公司发放,这期间,大概12年左右,公司行政人员把我的工资卡换个银行发放,经常变来变去的,我也没在意,15年我办房贷需要公司出工资证明才知道他们把我的社保调到另一家公司发放(三家公司之一),因一直都在为三家公司同时服务,当时也没多想,知道后就要求他们改回原公司,他们就给改回去了,工资证明也是出具的原公司的,这期间的过程没有办离职手续也没有办入职手续;17年6月我公司被收购,收购至今都没给我们安排合适的岗位,原公司领导和新公司领导都让我们等,18年10月我因腰间盘突出压迫坐骨神经行动不便跟公司请假治疗,这期间,一直交有假条,11月,公司给我们开会说成立后勤部让我们都入职后勤部,负责打扫卫生和撵走门口的私停车辆,我以所安排的工作与我在公司这么多年以来所从事的工作和我的本专业无关拒绝,没过多久,公司打来电话说公司只认山东省立医院的假条,别的医院的不认,我于是去省立医院的开假条,被告知没在他院治疗不予开具,我如实写了详细的情况说明并继续提供原治疗医院的假条,公司收下没提出异议。18年12月21日我因感冒引起肺部感染,中耳炎,腰疼加重,肾衰加重等疾病住院治疗,28日,接到公司电话说他们收购时与原公司有协议,我们几个人不接收,现准备执行协议将我们辞退,我强调第一我现在正在医院住院治疗,还没出院,第二原公司领导和新公司领导从未向我们提及不接收我们的事,我们的工资和社保一直正常发放和缴纳,他们仍然在19年月8日左右在未经我们同意的情况下将我们减员,此时我仍未出院,这期间他们还打电话说已经收集好
证据告我们骗他们一年多的工资。基本情况就是这样了,我想问一下基于我目前的处境,我该怎样维权,都可以争取哪些权利?另外我的工作年限怎么算,中间的断档对我有影响吗?我需要提供什么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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