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的水库,畜水后淹没了库区一部分耕地,本人在库区采砂(手续齐全),由水利部指定在水库边淹没区修建了
更新时间:2020-01-10 00:43:31
问题描述:
新修的水库,畜水后淹没了库区一部分耕地,本人在库区采砂(手续齐全),由水利部指定在水库边淹没区修建了码头,现土地局以非法占用耕地向公安机关立案,原因是淹没的耕地土地性质没变更,仍然属于耕地性质。请问我在水利部门批准的情况下(采砂证上有批示)在淹没区建的码头,属非法占用耕地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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