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年父母离婚,我16岁,离婚协议写的我的学杂费和医药费由爸妈共同承担,每人一半,然后离婚后,我父亲
更新时间:2019-01-07 10:57:54
问题描述:
05年父母离婚,我16岁,离婚协议写的我的学杂费和医药费由爸妈共同承担,每人一半,然后离婚后,我父亲就没给过一分钱,全是由我母亲承担,现在我已经30了,由于家里出现状况,需要钱,可否起诉他,让他付我那些年的学费和医药费的一半?另外还有一张25年前他的借款单,他本人签名印章都有,可否问他要钱?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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