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朋友叫去吃饭都喝醉了,我方有认识对面桌子的人,叫到我们一起喝酒,我敬他们其中一人酒他不喝骂了他一
更新时间:2019-01-03 09:07:07
问题描述:
我是朋友叫去吃饭 都喝醉了,我方有认识对面桌子的人,叫到我们一起喝酒,我敬他们其中一人酒他不喝 骂了他一句,他把我们饭桌掀翻了,我和这个人打了起来,用啤酒瓶砸了他的头,造成轻微伤,在当地公安局调解好了,没有上告《叫我一起去吃饭的朋友,和跟我打架造成轻微伤的 他朋友也打起来,用啤酒瓶把对方身上 造成三处伤口,其间我也用啤酒瓶砸了他的头部,但是没有流血鉴定轻伤不在其中,其他鉴定轻伤二级,伤残九级,我在开庭之前也陪尝一万元,也拿到谅解书,我朋友没能和伤者调解好,请问我俩人谁的罪大,还是一样罪行,能判多久,有没有判缓刑的可能《打架时别人报警来到把我们带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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