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0月4日,王某在某保险公司为自己投保了20份福禄寿增额还本养老保险,年交保险费10780
更新时间:2019-01-03 13:17:28
问题描述:
2007年10月4日,王某在某保险公司为自己投保了20 份福禄寿增额还本养老保险,年交保险费10780元,保险金额20万元,并指定其妻赵某和胞弟为受益人。2008年10月6日,赵某因夫妻矛盾,趁丈夫熟睡之际放煤气,导致双方死亡。经公安机关调查确认为刑事案件,王某系其妻赵某所杀,赵某系自杀。2009年1月12日,受益人之一王某胞弟向保险公司申请给付保险金,保险公司是否应支付保险金?应支付给谁?应支付多少保险金?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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