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上给村民土地确权时不按照原土地承包合同确认
更新时间:2018-12-31 17:04:16
问题描述:
十几户农户的承包责任田,从国家1984年第一轮承包到1998年第二轮承包,村里都是用鱼池顶替责任田的方式把鱼池承包给农户,合同截止二轮土地承包结束2017年末,承包合同中标注鱼池顶替责任田。但此次农村土地确权时村上不给我们按鱼池面积确认,只给鱼池面积中的一部分(10亩)确权,剩余面积不予确权。国家此次土地确权原则明确规定以已经确定的二轮承包合同为准进行土地确权,不允许调整或收回。维权可否走司法途径,是否能得到法律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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