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夫以取住房公积金为由来要购房合同和发票,我们离婚前购房合同写的是他的名字,还是前夫的名字。
更新时间:2018-12-13 22:11:59
问题描述:
你好!我想咨询的问题是: 前夫以取住房公积金为由来要购房合同和发票,我能给他吗?我们离婚前购房合同写的是他的名字,离婚后根据法院调解判决书,前夫配合我办理了房产证,现在房产证是我独立的名字。只是购房合同和发票还是前夫的名字。现在他要,我能给吗?万一他丢了,或是做其他事情,对我来说有什么不利的吗?谢谢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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