才可以拿到经济补偿金,我这里就不支持经济补偿金,我想合并处理
更新时间:2019-04-29 17:25:52
问题描述:
由于公司长期拖欠工资,到监察大队不受理,到仲裁院,首席仲裁员在开庭时要我们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才可以拿到经济补偿金,并说,如果你们不解除劳动合同,我这里就不支持经济补偿金,到法院也不会支持。听到首席仲裁员的话,我们当时30几个人多在仲裁院与公司签下了解除合同。由于我还有十级工伤,我想合并处理,仲裁院不同意,要我分下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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