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16年4月加入A公司,在2017年11月转签B公司的一个人力公司,2018年8月又签入B公司!
更新时间:2018-12-16 21:17:46
问题描述:
在2016年4月加入A公司,在2017年11月转签B公司的一个人力公司,2018年8月又签入B公司! 再几次转签中,B公司都是承诺工龄也转!但是现在我说要仲裁,公司想在这块扯皮!我没有补充协议,有人证可以吗?它发的解约通知书的金额和聊天记录,是可以证明N的,可以作为证据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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