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找理由拖欠工资,怎么维权?
更新时间:2019-01-21 01:53:05
问题描述:
10.1日正式签订所谓的劳动合同,但是没有公司盖章,入职至今公司没有为我缴纳任何保险,说是双休,但是老总经常让我们周末上班,然后周一到周五偶尔补两天假,但是还要扣这补两天的假的工资,按理每个月20日发工资,但是押一个月。11月20日通知以公司转型为由,以后工资到次月5号发工资,以至于到目前已经拖欠15天工资没有发,今天又说工资没有钱,要12.10日才能给工资,我想知道这种情况我可不可以申请仲裁?可不可以要求其补偿我的社保以及意外险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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