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咨询一个问题.半年前在ktv与人喝酒唱歌我和朋友们在包厢唱歌突然包厢内的人都出去了和对方
更新时间:2019-02-27 17:32:30
问题描述:
你好律师.我咨询一个问题. 半年前 在ktv与人喝酒唱歌 我和朋友们在包厢唱歌 突然包厢内的人都出去了 和对方的人打起来了 而我在包厢中指认识一个朋友 和主犯等人都不认识 但是我拿着啤酒瓶子出去了 还比划一下 拿着啤酒瓶打碎在墙上 随后3分钟左右我就扔掉了 期间我没有碰任何一个人 对方也承认了我并没有动手打人 公安局把我方定型 寻衅滋事 对方故意伤害 对方2个轻微伤 1个轻伤 我方2个轻伤 之后我被看守所关了36天 被警方取保候审 检察院说我不批准逮捕 现在已经过了半年了 法院还没有开庭 我每个月都要去公安局报道 写思想报告 公安局也调解了几次赔偿问题 但是对方给的钱少 我方受伤的人不同意 现在说案子已经到了检察院要提交给法院的阶段 而且公安局一直也没有在找过我做什么笔录 只找我方那两个动手打人的 而且主犯一直在看守所内 我想问一下我这种情况还会被收监嘛 虽然没有谅解书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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