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三板股份回购、账户开户纠纷
更新时间:2018-12-07 22:19:50
问题描述:
本人2016年经网上人推荐与山东XX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回购协议购买了该公司10000股的股份,该协议其中条款约定若公司2017年净利润低于1275万,承诺以购买价溢价10%回购本人股份,4月26日该公司年报公告公司2017年净利润为1277.2万,但是9月28号主办券商发布核查公告称该公司2017年通过相关客户和自有电商平台虚假交易,虚构销售额达3000多万,那么该公司2017年净利润肯定是不满足回购协议条款约定的1275万元的,同时该公司一直未发布2018年业绩公告,该公司面临退市,这样的情况下作为股东起诉东方誉源按协议约定回购股东股份胜率大吗?当时因购买新三板还给网上人打款了18000元开立了一个新三板账户,这笔钱能找网上人追回吗?假如起诉新三板开户费纠纷这个案子,那我的新三板账户是会同时被注销吗?如果注销了,我账户里面的股份又会被怎样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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