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7月5日与开发商签订拆迁补偿协议,平房75㎡置换三套拆迁补偿安置房,分别为两个75平米的和
更新时间:2019-04-21 09:57:52
问题描述:
2017年7月5日与开发商签订拆迁补偿协议,平房75㎡置换三套拆迁补偿安置房,分别为两个75平米的和一个85㎡的楼房,协议中的交房时间为2019年10月1日。现如今拆迁补偿协议未到合同中约定的时间2019年10月1日交房,但实际上房屋今年8月份已经交工开发商已经把合同中的拆迁补偿安置房屋出售给别人,在此情况下,没到2019年10月1日协议中约定交付安置房的时间。我多次和开发商协商要拆迁协议中的安置房三套,开发商以各种理由不给三套楼房,其实拆迁协议中的两套楼房已经出售给别人了,跟我说最多给一套楼房,签订的拆迁协议严重显失公平,拆迁协议不具备法律效力。我现在不知道怎么办才好,可以起诉吗?如果起诉的话官司会嬴吗?会按拆迁协议中的约定给我三套楼房吗?我想请个律师,不知道您那里的律师费用怎么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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