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如何处理
更新时间:2019-03-09 12:19:05
问题描述:
很多年前,在外工作的有钱的舅舅资助他妹妹(我婆婆)在市区买了一套住房,当时婆婆委托在市区工作的大女儿大女婿全权办理购买房子事宜,当时房产证、土地证就做在了大女婿的名下。婆婆共四个女子,两儿两女,我老公最小,大哥常年在外工作生活,只有老公与婆婆一起生活。后来老公知道这事,与舅舅反映,在舅舅的督促下,大女婿才把房产证转到婆婆名下,但是土地证没过户,还是大女婿的名字。过了几年,我们的孩子长大了,要上学,婆婆同意把房产证转到我老公的名下,土地证依然没过户。这期间,大姐大姐夫就百般阻扰不让我们过户,说这房子是老妈的,兄弟姐妹四人都有份,后来,他们起草了一份协议,说明这房子等老妈百年之后是他们兄弟姐妹四人所有,我们也同意,就在上面签了字。今年5月,老公病逝,刚好那段时间婆婆在小女儿家休养,怕她承受不住,一直瞒着没告诉她。现在公安局催着要注销户口,请问,户口注销了,以后房产过户要户籍证明是不是只要提供死亡证明就可以?这房子改怎样继承?如果房子变卖,我女儿能分到多少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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