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公司的保险担保贷款问题。约2008年在上海贷款20万,还利息到2010年左右。后工作变动到
更新时间:2018-11-19 08:17:46
问题描述:
与**保险公司的保险担保贷款问题。约2008年在
上海贷款20万,还利息到2010年左右。后工作变动到
北京。原来留在保险公司的电话号码因不在使用而被注销号码;所留的邮箱也因被黑掉没法使用。后来工作原因出国,自己就把贷款的事给忘了,没有还利息和本金。今年因保险收益金没有收到,才意识到有贷款并已经累积约15万的利息。保险公司提出通知已经通过邮箱和短信通知利息交付通知等事项,但本人的电话号码和邮箱早已经变更没法收到。个人认为保险公司有送达通知的义务而没有做到,否则不会把贷款利息滚这么多,本金早就归还了。这种情况下利息可以减免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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