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2014年给朋友借款5万元写了担保,2016年8月29日,该友跳长江,债主起诉要我代还。
更新时间:2018-11-08 11:05:26
问题描述:
你好!我在2014年给朋友借款5万元写了担保,2016年8月29日,该友跳长江,债主起诉要我代还。
1是我引荐债主与朋友认识,在我不知情之下,债立已借给朋友15万元,且无何质押,后该友再借5万,要我写下担保,我觉得有欺骗行为,况血我从未见过借款主合同。
2该友跳江之日与我在这之后见过面,时间不符。而且该友活不见人死不见尸。
3该友有女儿父母健在,凭什么要我不错。
4法官在判案时,仅凭债主一面之辞,未采用我任何呈告。且债主一再有黑道人士盯着我,的胁迫我吃下苦果。
5在一审索付3万元未果之下,法院以超限为由索付5万元,并且未告诉之下,强行冻结账户,并上黑名单,这是否执行过当?
以上事实,能否反诉。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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