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关于工作时间的规定:
1.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2. 对实行计件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本法规定的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其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
3. 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
周至少休息一日。
4. 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本法规定的工作和休息办法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
5. 用人单位在元旦、春节、国际劳动节、国庆节等节日期间应当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
6.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
延长工作时间,但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7. 在发生自然灾害、事故等紧急情况下,或者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时,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不受上述限制。
8. 用人单位不得违反本法规定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
9. 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休息日工作或法定休假日工作的,应支付相应的工资报酬。
10. 国家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
11. 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工资水平应逐步提高。
12. 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
13. 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14. 确定和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时,应综合考虑劳动者本人及平均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用、社会平均工资水平等因素。
15.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16. 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