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国有房产卖给私人。房产以后由姐继承。是否符合法律。已下定金另购房,在法律应该怎样解决。
更新时间:2008-03-25 14:07:29
问题描述:
改革开放,将国有房产卖给私人。92年左右,因老丈人有病(有三儿一女),由女出资购买此房三室二厅,2001年女退休后,对此房进行了简单装修,共花人民币24800,老丈人病故后,老丈母还在,产权证是老丈母的名字。
现两儿子已写了一个说明,原文如下:此房是以老丈人、老丈母的名义购买,房产证的名字是老丈母,购房时,经两兄弟等协商,同意由姐出资(28000),房产以后由姐继承。
现姐要求:
1、要求更证产权,二个兄弟把房改房作为继承,是否符合法律。
2、现一家五口,不够居信,已下定金另购房,要求三兄弟购买此房,在法律应该怎样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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