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内怀孕了,因突然出血请了两周保胎假。期间人事联系我表示公司认可我的工作。但因怀孕为理由劝退我。
更新时间:2018-11-01 10:01:21
问题描述:
试用期内怀孕了,因突然出血请了两周保胎假。期间人事联系我表示公司认可我的工作。但因怀孕为理由劝退我。并且公司取消了我任职的部门,打算交给外包公司。并威胁我如果我工作也需要转岗。到时公司可以以试用期不符合要求为理由辞退我。
现在有几个问题:1.公司是否可以不经过我同意私自给我转岗?2.我是否可以拒绝解除劳动合同,要求继续履行合同?3.如果进行劳动仲裁是否可以要求公司赔付我三期的工资?4.因人事在明知我先兆流产保胎期间,仍然进行劝退给予我的压力导致腹痛、出血,先兆流产加剧。是否可以要求公司给予我精神损失费以及赔偿?5.如果劳动仲裁,利益最大化的前提下,我应该如何争取我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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