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条款显失公平诉讼变更时效多久?
更新时间:2011-12-05 16:36:31
问题描述:
我昨天在网上咨询合同条款显失公平要变更的诉讼时效问题,律师解答撤销是一年,变更是二年;今天我看到
民法通则解释 (1)73.对于重大误解或者显失公平的民事行为,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变更;当事人请求撤销的,人民法院可以酌情予以变更或者撤销。可变更或者可撤销的民事行为,自行为成立时起超过一年当事人才请求变更或者撤销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该条文如何理解?难道可变更的民事行为请求变更也只有一年的诉讼时效吗? 到底是一年正确?还是二年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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