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由是保险合同生效前以患有的疾病,请问我这种情况应不应该承担带病投保的责任,能不能拿回保险赔偿
更新时间:2018-10-10 19:14:48
问题描述:
小孩去年在XX保险投保了学平险,4月在当地医院检查出了脊柱侧弯的毛病,当时医生说对小孩没什么影响,加强锻炼,注意坐姿就行了,没有给出任何治疗方案,9月,爱人给小孩更换到XX公司买学平险,今年8月带小孩带
武汉游玩,想给她买个矫正器具,去武汉协和检查,结果被告知小孩侧弯严重必需住院治疗,出院后到
平安公司办理住院理赔,结果遭拒,理由是保险
合同生效前以患有的疾病,根据就是那次在当地医院的那次拍片检查,可当时医生说没什么影响啊,我们也一直以为是小毛病啊?请问我这种情况应不应该承担带病投保的责任,能不能拿回保险赔偿,毕竟过错方不在我,我们也没有故意要隐瞒什么,应为自费费用高昂,仅有的赔偿对于我们这个普通家庭来说意义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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