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9月27日提出书面辞职申请,由于该公司之前就有苛扣员工工资且拖付离职员工工资行为,是否是违法的
更新时间:2019-03-11 03:07:15
问题描述:
律师您好,本人今年8月31日与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合同上写明试用期两个月,但由于种种原因,本人于9月27日提出书面辞职申请,上级领导已同意,但是提出要求得等到其找到接替员工为止,并说,用人合同注明辞职得提前两个月提出,现在不能放我走。由于该公司之前就有苛扣员工工资且拖付离职员工工资行为,我暂时不敢马上离职,想请问下,这种行为是否是违法的,我作为一个试用期员工是不是能立刻离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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