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药物过敏,我觉得她们医生有责任对我进行救治,想问一下,这属于医疗事故吗?
更新时间:2019-03-01 08:54:37
问题描述:
我在XX医院妇科做取环手术,我因为对头孢,青霉素,一些药物过敏,我说的很明确,病历写的也有,可是我做了手术给我输液过敏,一查输了头孢,对我不管不问,直接让我来皮肤科了,现在全身都是药疹、我觉得她们医生有责任对我进行救治,而不是我自己出钱在去治疗,想问一下,这属于医疗事故吗?可以要求理赔吗?或者给我一个说法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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