诊断为粉碎性骨折。但老板和医生不同意。属于民事案件。就连我在职的工资也不给!
更新时间:2018-09-20 16:46:34
问题描述:
我是一名机修,于2018年5月10日在扬州市邗江区某某纺布上班,于7月28日下午4时左右受工伤,去往瓜洲卫生院急救,诊断为粉碎性骨折。接诊时,我对任志鸣医生报的本人名字,随后被送到x光室和治疗室。老板为了骗取工伤保险金和逃避责任,竟然伙同医生,把挂号和病历写成别人的名字,事后被本人知晓,强烈要求改正病历,但老板和医生不同意。因此事和老板娘发生争执,病历被老板娘扣压,拿不回来。向派出所报案,警方回复,属于民事案件。现在老板不仅工伤赔偿一分沒有,就连我在职的工资也不给!老板没有和我签合同,工资发的是现金,我仅有工作服和工伤后与老板谈的口头协议视频作为证据,投诉无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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