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二婚后遗产继承
更新时间:2018-08-18 06:50:04
问题描述:
我外祖父于2018年7月病逝,有子女两名(我母亲、我舅舅),配偶为1995年再婚,有遗产如下:
1、 存款33万(其中住院花费约10万,余下存款均已给我舅舅)
2、 抚恤金(20个月工资,为单位发放,约9.5万元),单位发放,还未领取,此条有争议。
3、 各种补助金(丧葬费等,约7000元,准备给我母亲,因为外祖父后事基本都由我母亲在料理),还未领取
4、 工资卡余额约6000元
5、 房产一套(已过户给我舅舅)
由于是突发脑梗去世,没有遗嘱。
详细经过
我外祖父从与其配偶(二婚)结婚后,1995-2015年(共10年),每月给妻子生活费100元,2015-2018年,每月给其妻子生活费600元,其中家庭开支(生活用品,买菜,水电等)均由我外祖父出钱,其妻子有退休工资并且均全部为妻子自由支配,由于其妻子称在与我外祖父结婚前,因为是其原配丈夫去世,成为遗属,至今(2018年)如果未与我外祖父结婚,则这23年共计可得遗属费为12万元。所以在今年(2018年)初,我外祖父生病前,就已向其妻子名下账户转账12万元。
从我外祖父去世(2018年7月)之后,其妻子之后每月会得到遗属费。
并且,在2018年7月份我母亲准备带我外祖父去其他城市检查身体,其妻子称无法陪同(陪护),如去陪护,其子女将于其断绝关系。并未尽到妻子义务。
此处有争议的为第2条的9.5万元抚恤金,我母亲认为没有必要将其给予其妻子,并且在我外祖父去世后,其妻子的子女在外散布我外祖父生前对妻子不好的谣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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