蹭了别人车当时没处理,也忘了留字条了,一个小时以后,对方找到我以后报警处理了,算逃逸吗
更新时间:2018-08-16 17:02:17
问题描述:
我在小区门口外准备停车,拐弯的时候,蹭到了别人的车,但当时家里有急事,就着急回家,所以就把车先停在了离被蹭车辆有三五十米以外的一个车位里了,然后等家里的事情处理完以后,就下楼去看被蹭车辆,看有没有联系方式,结果快走到车前的时候电话来了,被蹭车辆的车主打来的,说有人告诉她我蹭了她的车辆了,本身都是一个小区的,我们感觉也挺不好意思的,就赶紧跟人家道歉,说明了情况,她也没说别的,然后我们就把车开到保险公司去了,结果去了以后,保险公司说她的车的交强险是外地的,需要交警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以后才能理赔,当时她就报了122,交警说让我们把车都开回去,到事发地,最后交警也来了,事故处理判定我的全责,双方没有异议,就开着车又去了保险公司,保险公司也都照了相,我们想着人家确实也挺无辜的,停的好好的,被蹭了,又都是邻居,还是河南老乡,我爱人说,给人家发200块钱红包把,毕竟耽误人家用车了,可是当红包发过去以后,事情就来了一个180度的大转变,那边说话相当难听,说我们是打发叫花子,说耽误她半天不能上班,要扣工资,然后又没有全勤奖 了,然后还说那群告诉她是我撞了她车的人要她请人家几个吃饭,还要送面锦旗,说她是今年的新车,我这一撞要影响她的运势之类,说这事我们要拿个态度,最少没有3000块钱下不来,不行就走法律,告我肇事逃逸,我咨询一下,我这算是逃逸吗?我给她修完车还需要赔偿她吗?主要是她的车伤的也不严重,我们去4s店的时候我问了,理赔人员说,轻微修复喷漆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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