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如何划分
更新时间:2018-08-18 07:19:08
问题描述:
我在道路边道左转进行掉头,行驶至机动车道道路中间被一个十三岁多的孩子骑电动车在机动车道自西向东高速撞到车辆左侧后门,车辆后门大片凹陷,踏板被电动车撞掉,对方电动车车把受损不能转动,事故时我是车辆驾驶员,证件齐全,后排坐了一个老人,一个3岁孩子,对方只有这个十三岁孩子单独驾驶,现在车和电动车都被交警暂扣,对方经检查已经出院,花费治疗费1800多元,事故责任书还没有出来,交警说对方是主责,我是次要责任,但是让我们先自行协商,对方要求赔偿治疗费1800多元,外加再给他买一辆新电动车,我的车让我自己修(没有购买车损险),请问我应该赔偿的部分是哪些?对方对我的车辆损失需要赔偿吗?如果按照交警队一般处理方法,我又该付多少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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