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宅基地使用权证抵押,连同我抵押的集体宅基地使用权证和从我儿子处窃取的我的身份证复印件等资料,下一步
更新时间:2018-08-09 10:32:25
问题描述:
本人1986年购得宅基地一处,面积111.5平米,上面有混泥结构房屋三联,2003年,因为缺钱,在亲戚处借款集体6万,将宅基地使用权证抵押,并写借条一份。以后陆续还款,在借条上留有记录。2007年,亲戚在本人不知情的情况下将我的宅基地推到重建,并冒用我的名义书写了一份房屋买卖合同,连同我抵押的集体宅基地使用权证和从我儿子处窃取的我的身份证复印件等资料,去国土局办理了注销。我多年与他协商未果,于2016年聘请了一位律师,在国土调取了资料起,诉到法院,因为合同是伪造的,并且没有本人委托书和签字,经过两审,已经恢复了土地证的效力,亲戚不退出,说房子他建的,下一步我该如何拿回属于我的房产和宅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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