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是我爷爷名字,土地证是我父亲的名字,一直是父亲赡养老人直到爷爷过世。之后,房子由我父亲维修、装
更新时间:2018-07-13 17:26:19
问题描述:
房产证是我爷爷名字,土地证是我父亲的名字,一直是父亲赡养老人直到爷爷过世。之后,房子由我父亲维修、装饰后出租出去了,租金都由我父亲收取。现在房子要拆迁,之前房子是住宅,经过父亲装修维护出租后按照门市房的价格给予的补偿款,实现了房屋的增值。而两个姑姑要求平分所有的拆迁款,请问她们是否可以获得土地部分的补偿款?是不是土地部分的补偿应由我父亲获得,再从全部补偿款中扣除装修、维修房屋的费用后,由父亲和两个姑姑再平分房屋补偿部分?平分补偿款时是按照住宅还是按照门市房价格分割呢?要是没有维修装修房子的发票等证据法律会采信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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