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来时公司没有给我签订劳动合同,是否有权向公司追回少发的那部分工资,并要求公司给我交社保?
更新时间:2018-12-18 07:59:21
问题描述:
你好,我是在一家私营工厂上班,我来的时候应聘品管组长,底薪三千,2018年四月份发工资时按三千的底薪发的,但五月份的工资是按QC的底薪2200元发放。我来时公司没有给我签订劳动合同,公司也没有给我们交社保,而且招聘我进来的副总辞职不在。我是否有权向公司追回少发的那部分工资,并要求公司给我交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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