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出具借条他儿子提供担保,因他长期拖延不还,作为夫妻共同债务起诉,不属夫妻共同债务,是否合法
更新时间:2018-10-05 18:40:48
问题描述:
2012年黄某向我借钱30万,他当时是公务员人大主任,理由是为他儿子资金需要借款,他出具借条他儿子提供担保,因他长期拖延不还,我起诉到法院,作为夫妻共同债务起诉,一审于2018年1日16日判决生效,夫妻共同偿还,2018年1月18日新法出台,黄某老婆上诉至中院,理由是借条没她签字,不属夫妻共同债务,二审在上诉人不出庭也不举证的情况下改判,请问二审改判是否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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