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假期加班的不给法定假期的加班费,如果是我先提出辞职还能仲裁吗?还可以要加班工资吗?
更新时间:2018-06-26 17:14:03
问题描述:
我今年三月入职一家公司,试用期三个月,六月份转正。其中试用期不给我们签订劳动合同,没有缴纳社保,只签订了公司的薪资保密协议以及项目保密协议。今年六月份转正才签署合同,合同起止时间是转正开始的时间六月十五号,固定期限一年到明年六月十五号!试用期一栏要求勾掉不写。合同里面的规定工作时间一天不超过八小时,周六日双休。可实际上我们几乎天天加班狗到九点以后,甚至十一点,没有加班费,明明下班时间是晚上六点半,但是加班时间规定从晚上九点开始算,累积加班时间满八小时公司才会给你安排补休一天。法定假三天的只给两天,法定假期加班的不给法定假期的加班费,只给折算工时不休!我觉得公司制度特别垃圾!而且我刚临近转正,上司就开始没事找茬!导致想辞职。辞职以后我可不可以仲裁主张试用期未签合同的补偿?可不可以依照合同期限为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六十天为由仲裁要求公司赔偿,还有我应该怎样取加班工资的证据,我们不给考勤表,也要不到打卡的记录。如果是我先提出辞职还能仲裁吗?转正以后的合同已签。我该怎么做才合适?要等公司主动辞我吗?我该怎样维护自己利益?综上所述,还可以要加班工资吗?我试用期工资4800转正以后6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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