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遗嘱有效么?
更新时间:2006-08-02 18:15:01
问题描述:
两位老人有四个子女,老父亲先因病去世,老母亲也一直住院治疗。四个子女一直尽心照顾老人,都尽到了应尽的孝道。因个人作风问题,老母亲并不喜欢三儿子,并有多次言行上的表现。在老母亲去世的前10天,三儿子在其他子女都不知情的情况下,找来律师并拟好遗嘱,在医院让老人签字,并用录象机录下过程。此份遗嘱只对三儿子一人十分有利,并且立遗嘱后至老母亲去世前的这段时间对他人只字未提。使其他子女无法对老母亲的真实意愿进行查问。
在这份遗嘱中并无见证人签字,且录象中没有显示两个以上与此家庭无关证人,只有老母亲和律师两个人。扛录象机的人员无法证明是谁。请问这样的遗嘱有效么?如果要推翻它,应主要注意哪几个方面?应搜集哪些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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