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借款人逾期不还
更新时间:2018-09-14 14:57:27
问题描述:
民间借贷 借款人逾期不还
咨询一些问题: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十九条 既未约定借期内的利率,也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年利率6%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利率6% 是否对逾期不还的借款人处罚太轻了,如果出借人主张借款人逾期利率按24%支付,法院会不会支持呢, 还有一个问题,出借人状告逾期不还的借款人,所产生的车旅费、误工费,要求借款人承担,法院会不会支持 :合同法 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赔偿损失,怎样赔偿?如果出借人急等着借款人的还款用来看病、证券期货补仓这损失该怎样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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