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 写民事诉状,包括原告、被告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和住所地,以及诉讼请求,包括请求离婚、小孩的
抚养问题和财产依法分割等。同时,要把何时结婚、何时生小孩,因为什么原因离婚等情况写明。诉状最好打印,但最末处必须手签名。
2. 到住所地所在基层法院(区或县法院)起诉,在立案庭办理立案手续。
3. 立案时递交民事诉状2份、结婚证、夫妻两人的身份证(至少带上自己的)、小孩的户口或出生证原件。如果有财产需要法院分割,还要带上财产相关
证据,如房产证、机动车行驶证等。证据需要交2套复印件(法院案卷中一份,发给对方一份)。
4. 立案庭审查后,缴费。
5. 将缴费票据与材料交给法院立案庭,回家等通知。
6. 法院会给案子排期开庭,并将诉状副本、证据及其他材料送达给被告。送达被告后,会通知开庭时间,需要领取开庭传票。
7. 如果对方也同意离婚,法院可能组织双方调解。调解成功,则发《民事调解书》。调解分两种,可能调解离婚,也可能做通双方的工作,不离婚,结案。
8. 如果调解不成则开庭。开庭时还无法调解的,就会判决,最终发《民事判决书》。
9. 判决可能判决离婚,也可能判不离。一般情况下,第一次起诉离婚时,如果被告不同意离婚,法院会判决不予准许离婚。可以在判决生效6个月后再次起诉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