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年5月在海南领的证,育有一子,16年8月开始分居至今,期间单方出轨与他人同居,多次协商离婚未果,
更新时间:2018-07-23 20:33:33
问题描述:
15年5月在海南领的证,育有一子,16年8月开始分居至今,期间单方出轨与他人同居,多次协商离婚未果,想起诉。男方是渭南人,婚后一直在海南居住,直到去年8月份去咸阳打工,在海南是否可以起诉?孩子一直跟随女方生活,男方一个月才给一千生活费,完全不够,判离的几率有多大?存款不清晰,分居后经济独立,但是男方之前做工程有钱未结清,是否可以作为共有财产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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